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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会风会纪的规定(海大党办〔2016〕23号)

日期:2020.11.01 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会风会纪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提升干部行政效能,努力营造团结干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学校会议是指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主持或者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授权其他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

二、统筹会议管理。坚持少开会、开短会、求实效的原则,精减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简化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对于已发文安排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

三、严格会议通知。会议承办部门在确定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参会要求等相关事宜并经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核同意后,指定专人下发通知或电话通知,落实参会人员,组织会议签到,如实记录参会情况。各单位会议通知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会。对于通知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会务工作。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会议组织部门负责落实会议流程、会场布置、座次安排及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多个部门共同承办会议的,应当明确会议承办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其他协同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合力做好会前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承办会议的牵头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任务分解和跟踪督办工作。

五、严格按要求派员参会。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依时参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会。如确需临时替换参会人员的,必须会前向会议承办部门作出说明,报会议主持人批准。

六、严格会议请假制度。按要求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提前向会议承办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由会议承办部门报会议主持人批准。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能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七、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与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要求提前到会并签到,不得替代签到。凡会前不请假、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迟到、早退、未签到的,均按未参加会议处理。

八、严肃会场纪律。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注意保持会场肃静,不准在会场内吸烟、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看手机或从事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参加涉密会议,须按要求将电话存放在指定地方或交工作人员保管,严禁随意出入会场。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会议结束后,不得随意遗弃会议文件资料,要求收回的会议文件资料等应如数交回,不得擅自带出会场。

九、严格实行通报制度。会议承办部门在会场设“会风监督员”,对会风会纪情况予以详细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会风会纪情况向批准召开会议的校领导汇报,并经校领导同意后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会议承办部门要及时将经校领导同意并通报的会风会纪情况建立档案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留档备查,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达3次以上的,由校党委组织部及时进行约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十、严格会议精神落实。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要求,在会后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的,各部门、各单位还须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会议精神的落实。会议承办部门应及时检查各单位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学校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向有关校领导反馈。如因不传达、不落实学校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而造成学校重要工作延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二、学校其他各类会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